2009年8月16日 星期日

結婚日課







作者:學會成員Julia

本案例是學員Julia牛刀小試之作,她精熟古典占星法則及星象周期,在有限期間及公務作息的慣例下,得以用弧角天星擇日法挑選出甚佳的結婚吉課,殊屬難得。經情商她的同意,並公開選擇的心路歷程,可供有興趣的學員及網友們觀摩,在此向她致謝。


或許熟稔於中國干支神煞叢辰法及洪潮和《剋擇講義》有關婚課的朋友會質疑,此結婚日課是否符合其法訣?我們強調不必太拘泥於許多莫明其源的神煞如檳榔殺、絕房殺……等無厘頭的舊俗禁例,一切回歸星象,有根有據,自然用得安心,就能吉福駢臻。
有關該天星婚課的特點如下:


1.婚姻的天星擇日以後天宮7宮為重,此婚課7宮在天秤9`58',7宮主星金星位於天秤15`24',入廟甚吉。又婚姻的自然主星為金星,更添吉利。

2.金星入相位120`三合位於11宮(願望)內的木星水瓶17`30',木星為最大吉星在11宮為喜樂(Joy),增大其福。

3.立命在白羊9`58',ASC主星火星飛入5宮(男女、感情)獅子5`7'火象,有助夫妻感情的熱度。雖與7宮內太陽天蠍4`2' 90`刑,且火星與太陽互容(Mutual Reception)又具相位故較無礙,火星為8宮(天蠍15`1')主星,太陽為5宮主星,甚有助夫妻情感、性生活。

4.任何天星擇日皆重視月亮,因它鄰近地球,有護衛功能,本例月亮位於11宮水瓶18`9'與木星甚緊密會合,惜離相位於會合木星及120`三合金星。(※如欲月亮分別入相位會合木星及120`三合金星,恐時辰需往前,如此7宮宮頭就不在天秤)但畢竟月亮不空虛(Void of Course Moon),它仍受木星及凱龍包圍,且入相位於7宮內水星天秤28`10',亦屬吉象,又月亮位於水瓶(固定星座),也有助婚姻穩定,月亮也是4宮巨蟹6`42',有利家庭合諧。
 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秦瑞生敬筆


同學與她男友終於決定辦理結婚登記,請我幫她在10月挑個好時辰。不一定要是周末,又因為是到戶政登記,只要是上班時段都可。

翻開星曆表,我先避開金星在處女座,選擇10月15日後金星入天秤座的日子。再避開金星、土星合相,選擇10月21日以後的時間。

23、24日,月亮在魔羯座,25日月亮、火星對沖,30日月亮、天王合相,31日月亮、土星對沖,於是剩下21、22、26、27、28、29日。再去掉21、22日太陽在天秤座,26日太陽、月亮刑,於是剩下27、28、29日。

因為土、冥刑是無法避開的,所以1宮頭和7宮頭就避免是獅子與水瓶、巨蟹與魔羯,於是剩下牡羊與天秤、金與天蠍,以及雙子與射手、處女與雙魚作為1宮頭和7宮頭。

牡羊與天秤、金牛與天蠍的缺點是火星與太陽刑(但火星獅子與太陽天蠍互容),雙子與射手、處女與雙魚的缺點是水星逢太陽焦傷。兩權之下,我選擇前者。

金牛與天蠍作為1宮頭的時間在清晨與傍晚,無法到戶政登記,於是剩下牡羊為1宮頭、天秤為7宮頭,約下午4點。日期如前所述為27、28、29日(農曆初十至初十二,新月至滿月間)。

此三個擇日盤共同的優點為: 7宮主金星在天秤座近7宮頭,與木、凱、海三合,共同的缺點為: 7宮內太陽與1宮主火星刑(但火星獅子與太陽天蠍互容)。其它不同處如下:

*27日下午4點: 7宮主金星與月亮120度,月亮位於11宮水瓶座,月亮與木星合相。日、冥60度。水星與南北交三刑會沖,水星與幸運點90度。

*28日下午4點: 7宮內太陽與月亮120度但月亮位於雙魚座0度7分在11、12宮交接處。7宮內水星與冥王60度、與火星90度,水星與南北交三刑會沖。

*29日下午4點: 7宮內太陽與月亮120度但月亮位於雙魚座12宮。7宮內水星與冥王60度、與火星90度。
最後我選擇27日下午4點鐘,因為月亮(4宮主)位於固定星座水瓶座、不位於12宮,婚姻會較穩定。月亮雖未與太陽120度,但月木合相、與金星120度。

再檢視了同學與她男友本命盤的1宮主和7宮主,皆未與此擇日盤上的凶星有凶相位。於是很開心的將此良辰吉時送給小倆口當結婚禮物,祝福他們!